签约家庭医生,“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最高可报销70%!

发布时间:2024-04-18 访问量:

为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201972号),决定将“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上调至70%



政策概况




政策解读


PART 01

问:符合“两病”门诊用药条件的参保人,怎样做才能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

答:1、提出申请:符合“两病”门诊用药条件的参保人,凭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病例资料,来三真金盆岭中心或三真桔子洲中心提出申请。

2、确认建档:经中心家庭医生明确诊断,并确认患者无合并其他靶器官功能损害症状后,为其建档。

3、签订家庭医生协议:参保人与中心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中心提供的慢病健康管理服务。

4、待遇享受:“两病”参保患者自建档之日起,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由中心家庭医生开具的“两病”药品处方,即可在中心购药进行医保结算。


PART 02

问:我有高血压(糖尿病),参加的职工医保,可以享受这个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吗?

答:不可以。本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城镇职工仍享受原有职工医保相关待遇。


PART 03

问:我今年刚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如果去门诊开降压(降糖)药,现在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报销费用吗?

答: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认定为高血压(糖尿病)轻症,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按规定报销门诊降压(降糖)药费用。如果您的病情符合特殊病种门诊政策规定,可以申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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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4

问:我是高血压(糖尿病)的老病号了,以前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现在还可以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吗?

答:不可以。已经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然按照原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不再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本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


PART 05

问:我隔三差五就要跑去医院挂号开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的药,能不能一次性多开点药哦?

答:可以。如果您的高血压(糖尿病)病情相对稳定,家庭医生可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最长可开3个月的用药,这样就可以减少跑医院的次数了。如果以前您每2周就要去医院开药1次的话,现在执行3个月的长处方,1年下来可以减少20次的开药次数。当然,长处方制度针对的是病情稳定的患者!如果您病情不稳定,血压、血糖值有波动,还是要及时就医,按照家庭医生安排的治疗计划调整用药,以确保您的用药安全。


目前,三真桔子洲中心和金盆岭中心均可提供“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服务,有需求的居民可前来咨询。


桔子洲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点:岳麓区新民路143号 咨询热线:073188889120


金盆岭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点:天心区赤岭路80号 咨询热线:07318521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