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2日18时起,我市(包括市本级、内五区及长望浏宁地区)医保业务系统将统一切换到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陆续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异动业务暂停服务时间


暂停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8时;恢复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8时。


城镇职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关系转移、补缴、退费、个人账户划拨、一次性支取等业务。

城乡居民:暂停办理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修改等业务。


二、医保结算业务暂停服务时间


暂停结算业务时间: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18时;


恢复结算业务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8时。


结算业务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门诊、特门、特药、住院结算业务及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业务,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我的长沙”“智慧人社”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查询等业务。


三、暂停医保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门诊、特门、特药业务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普通门诊或特门、特药业务先行全额垫付,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政策的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补报。


(二)市内就医入院、出院、转院业务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省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省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及报销手续;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纸质转院证明,待省平台上线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在省平台上补办转院登记手续。


(三)异地就医入院、出院业务


长沙市参保人:符合异地就医条件,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省平台上线后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省平台上线后进行补办出院手续,也可全额垫付,待省平台上线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异地参保人:在我市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省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省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出院结算手续,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待省平台上线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医保经办部。


特此通告。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